索引号: 11620821013947199B/2022-01215 所属主题:
发文字号: 泾教发〔2022〕91 号 发文机关: 泾川县教育局
成文时间: 2022-04-08 发布时间: 2022-04-08

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 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学区,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甘肃省、平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规办〔2022〕3 号)平教规办〔2022〕3 号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开展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分配。此次省级课题市教科所分配我县推荐上报23 项,泾川一中 2 项,以下单位各 1 项:泾川三中、泾川二中、泾川四中、中街小学、东街小学、第三小学、职教中心、荔堡中学、玉都中学、合道中学、罗汉洞中学、泾明中学、飞云中学、高平中学、太平中学、梁河学校、罗汉洞学区、城关学区、窑店学区、县幼儿园、光彩幼儿园。

  2.各单位务必通知全体教师,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将初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局教研室(对因不按程序上报的个别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课题组成员要求:严格按照省级课题管理办法执行。主持人只能主持 1 项课题且不能参与其它任何课题,凡参与在研省级课题未结题的所有成员坚决不允许主持课题;参与成员最多只能参与 2 项课题。请各相关单位严格审查课题组成员资格,对审查不严格导致浪费全县名额的单位县局将通报且取消资格,后期不予再分配名额。

  4.材料报送要求:《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 3)纸质版 1 份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4)纸质版 1 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须加盖公章。

  5.各单位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统一将推荐申报课题的公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局教研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上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6.待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将推荐结果在市级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推荐申报课题教师上传材料(具体上传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小琴

  联系电话:5928818

 

                                                                泾川县教育局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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