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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超期未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进行认证的通知

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为加强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杜绝养老金虚报冒领等社保基金流失现象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的通知》(甘社保发【2021】103号)和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180天内至少需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县仍有部分退休待遇领取人员未按期认证,现提醒超期未认证人员于1月15前完成认证。如未按期完成认证且无法联系到本人,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认证通过后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居民广大离退休人员理解和支持,按时完成认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认证方式:

1、下载安装“甘肃人社认证”手机APP,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按提示操作步骤完成认证;

 

2、微信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生物识别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按提示操作步骤进行认证。

 

3、现场认证。在本辖区居住,不会使用手机认证的退休人员可到县文旅大厦6楼社保认证窗口现场认证。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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