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所属主题: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时间: 发布时间: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限期认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有97人逾期未认证,现予以公告。对截止2023年5月18日仍未认证的,按照有关规定从2023年5月份起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恢复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金。

咨询电话:0933-3323887   0933-3323357

附件:1.泾川县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2.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