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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22年补充招录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150号)文件精神,现因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为泾川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和泾川县中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补录项目工作人员7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6人,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为泾川县中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人。

二、招聘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泾川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泾川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和工资待遇

招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在单位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泾川县最低工资标准,另外,省级财政对聘用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补贴期限3年。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属单位缴纳的部分由所在单位缴纳,属个人缴纳的部分每月在个人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予以代扣代缴。招聘单位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

报名地点:1.泾川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三楼财务室

联系电话:13993328566 (薛先生)

2.泾川县中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17395159554(兰先生)

报名材料: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五、其它事宜

1.招聘期间,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可以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由于项目招聘人员流失出现指标空缺时,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2.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3.本项目期限为3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用人需求,项目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4.招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文化修养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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