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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2025-06-26 发布时间: 2025-07-02

主要职责

泾川县审计局是泾川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中央、中央审计委员会及省市县委、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拟订本县有关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县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定本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四)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7.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六)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处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稽查。 

(十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政审计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单位负责人:梁军勤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安定街79号

邮政编码:744300

办公电话:0933-3321557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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