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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泾川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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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智慧审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智慧审计”建设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强审,着力提升审计工作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以科技创新助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把科技强审作为提高审计效率的必由之路,把审计信息化建设作为事关审计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工程。紧扣“应用”这个重点,以审计需求为导向、信息技术为依托、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科技实践为根本、人才队伍为保障,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科技强审应用,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不断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全面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监督水平。将“智慧审计”理念融入审计项目全过程、各环节,从组织方式、数据归集、技术赋能三方面精准分析、靶向发力,以“大数据技术”运用引领智慧审计,着力打造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数字机关”。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金审三期系统应用

根据甘肃省审计厅关于“智慧审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计划安排,“智慧审计”体系在“金审三期”项目的基础上优化升级,由省厅统筹建设,市(县、区)审计机关共享共用,不再单独开发。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将推进“金审三期”系统应用作为当务之急,成立“金审三期”应用系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明确责任科(股)室和工作时限,切实抓好已部署“金审三期”系统应用的全面推广落实,充分运用行政办公系统、现场审计作业云系统、审计业务管理系统、审计计划直报系统、审计整改管理平台等五大子系统,实现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进展、审计计划执行和审计阶段性成果等情况的实时掌握,有效增强审计业务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充分运用主题数据查询系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切实筑牢大数据审计发展根基

1.广泛开展数据采集。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要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积极开展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做到审计数据应采尽采,必要时通过被审计单位向上申请或向上级审计机关获取非本地保存的各类数据。要充分利用财政、社保、乡村振兴等行业数据采集和上级组织审计项目分发数据的契机,汇集全市范围内各行业、各领域、各类型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管理数据,集聚审计数据资源,实现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结构的数据分散采集,海量审计数据的集中存储、统一管理、有效利用。要将开展数据调研作为审计项目的必备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业务数据采集范围和频率,研究建立重点领域审计电子数据定期报送机制,每年2月底,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对本领域所采集数据进行归集、整理、更新,切实加大审计数据的归集力度。

2.推进审计数据标准化。要积极整理、清洗、转换各类行业数据和审计项目中获得的特定数据,推动审计数据标准化,夯实大数据审计基础,形成一套开放共享、易于扩展、便于使用的主题数据。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数据资源调查摸底,认真梳理审计需求,强化数据解读、深化研究,形成行业审计数据标准。市局电子审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全市审计系统技术力量、业务骨干力量,必要时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按照数据标准及时将采集、归集的数据进行清理、转换,形成审计人员可理解、好解读、易使用的标准表数据。

3.常态化开展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金审三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和各类数据库软件,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年度的大数据关联分析,变审计人员“路上跑”为审计数据“线上跑”,变“现场找线索”为“带线索到现场”,实现从现场审计为主向后台数据分析和现场审计并重转变。积极探索图数据库、Python语言、地理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等新技术在大数据审计中的应用。加强对大数据审计分析模型的优化完善和共享共用,推进大数据审计集中分析常态化和行业大数据审计模式规范化,提高“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水平。

(三)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应用

1.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坚持“以用为本”,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对审计资源、审计思路、审计手段、审计方法等带来的变革,研究大数据环境下开展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要求,广泛收集、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努力形成一套协同、高效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创新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统筹审计资源配置,在大数据审计项目中探索审计业务骨干和数据分析骨干“双主审”审计模式,同时加大项目数据分析力度,在审计组中明确数据分析小组或专门的数据分析人员,积极践行“大项目审计、大兵团作战、大数据分析”的审计模式。各县(市、区)审计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思维开展审计工作,对于具备大数据审计条件的审计项目必须使用大数据审计模式开展,逐年提高审计项目大数据运用比重。

2.打造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将大数据审计理念融入审计实施全过程,加强信息化技术与审计实务、审计理论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大数据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将审计目标落实到数据分析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揭示深层次问题,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及时总结归纳数据分析方法、数据分析案例和行业数据标准,逐步形成行业大数据审计指南。打造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每年至少选择1至2个项目作为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打造,通过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示范带动,引领全市大数据审计向纵深发展。

3.营造大数据审计良好氛围。加大大数据审计项目参与审计项目评优的比重,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每年要选择1至2个项目参与全市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征集大数据审计实例和方法,交流推广大数据审计经验,加强对大数据审计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形成强烈的科技强审导向,增强全员参与意识。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激励机制,对取得大数据审计突出成绩的县(市、区)审计局、科室及荣获上级大数据审计优秀案例的作者进行表彰,努力营造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市大数据审计工作整体水平。

(四)着力培养审计信息化人才

健全审计信息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培养既懂审计业务又懂信息化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引进专业化、年轻化、高学历的信息化人才,建设高素质的审计信息化人才队伍。组建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建立梯次化培养、整体化运用的全市审计信息化专业人才库。不断加强专业化培训、专门化培养,选派信息化业务骨干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大数据审计业务培训,举办全市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对全市审计系统35岁以下年轻干部进行全封闭式中长期集中培训,培养审计信息化后备力量。调动、激发计算机审计中级人员积极性,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培养和锻炼实战能力,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紧跟审计高质量发展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科技强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督办、保障科技强审行动重大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审计局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的信息化领导机构,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基础保障。加大科技强审投入力度,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各县(市、区)审计局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有序开展相关设备国产化替代工作,未纳入替代计划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计算机终端设备开展工作,确保金审三期应用系统全面部署使用。加快推进县区数据分析室建设,各县(市、区)审计局要严格按照省审计厅关于数据分析室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争取两年之内全部建成数据分析室。

(三)突出考核问效。将推进金审三期系统应用成效、开展大数据审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各县(市、区)审计局、各科室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完善信息化考评机制,提高综合考核中信息化部分占比,加强绩效评估和考核,促进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快速有序发展。

(四)注重网络安全。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保障金审三期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使用责任链,加强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创造良好的大数据应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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