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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2022-05-10 发布时间: 2022-05-10

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县十八次党代会、县委十八届三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三新一高”总体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县“2168”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协同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厚植生态底色,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奋进姿态,提振精神、实干攻坚,奋力开创全县生态环境事业新局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实现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人为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2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其余3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1个省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到省级考核目标;2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三)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方面:到2022年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90%以上;地下水Ⅴ类水比例不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升。  

(四)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七)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1.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市级排查整治交办问题整改为抓手,以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线索为突破,举一反三、追根溯源,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剩余问题整改任务。持续抓好2021年市级排查整治交办问题整改和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河湖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和现场督查督办,强化监督管理,严把销号验收关口,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问题整治彻底见实见效。

2.坚持目标导向,有序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关口;加快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汇项目开发储备,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绿色改造,助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调整。制定《泾川县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健全碳中和、碳达峰“1+N”政策体系,开展2021年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更换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常规污染物排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3.坚持效果导向,巩固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制度,配合开展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生态状况监测,认真开展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等工作。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生态环境建设年度指标任务。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和社区包抓共建活动,履行网格化管理职责,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坚持结果导向,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泾川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生态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坚持精准施策,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健全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加强预报预警,实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决防止人为因素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坚持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大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做好高排放车辆治理淘汰工作,加快实施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积极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L/M)制度,确保机动车排放闭环管理模式高效运作。严格执行《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强化县域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洁取暖改造、煤炭配送体系建设、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管控措施,确保扬尘精细管控。严格落实《泾川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强化禁燃区域管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加强餐饮油烟污染和恶臭异味治理;大力开展新噪声法宣传普法,制定县级行业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规定,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适时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确保声环境质量稳定。

6.坚持控源减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黄河生态流域保护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整治,推进流域水生态改善。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相结合,制定印发《泾川县“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扎实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完善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评估、预警监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强化水生态环境质量管控,持续巩固泾河、汭河、黑河、洪河、蒲河、朱家涧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扎实开展水源地环境污染、城市建成区雨污管道错节混接等问题排查整治,配套完善乡镇街道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努力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有序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和执法监管机制,确保河流水生态环境安全。积极配合省市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切实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储备力度,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7.坚持防治结合,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切实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防控,积极督促土壤环境监管单位做好企业用地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制定印发《泾川县2022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依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切实提高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启动“十四五”涉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建设用地专项检查,落实土壤调查评估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危化品企业采取搬迁改造等措施,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

(三)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8.加快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信用监管深度融合、与刑事司法充分衔接。严格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正面清单、违法记录等情况实行分类管控,不断拓宽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深入开展打击固危废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建设项目“三同时”和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扎实做好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县级实施方案,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河湖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参加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将监管执法与练兵活动相结合,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9.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持续加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测能力。切实规范环境信息在线监控平台运行管理,严格对照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积极督促有关企业规范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国家、省市县联网,确保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广重点排污单位视频和电量在线管控,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10.加强源头治理,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盯“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及时规范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不断强化白色污染、新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按照《泾川县辐射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放射源特别是移动放射源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领域安全。切实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物资储备库和救援人员队伍建设力度,及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督促汇丰重油、采油一厂等9家企事业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切实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四)持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11.积极推动规划落地,在基础设施上实现突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塬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实施,积极谋划争取一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进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洁能源改造、流域环境整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风险防范、环保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2.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在治理体系上实现突破。启动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继续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依法推行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全面推进环保信用评价改革事项,引导企业主动接受监督,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落实落细。探索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加强跨县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精心举办2022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日公益宣传活动,扎实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3.积极助力六稳六保,在服务效能上实现突破。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持续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依法完善能源保供项目环评手续,畅通重大民生项目环评“绿色通道”,助推主导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差异化执法监管,规范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坚决杜绝“一刀切”和“任性执法”问题发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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