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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2021-03-17 发布时间: 2021-03-17

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体广电和旅游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和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泾川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县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县文化旅游项目申报、立项等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指导并监管全县文化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文化遗产保护、整理、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境内文物保护维修项目。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工作;配合县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国家、省、市各类年度单项体育比赛;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经营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并督查全县广播电视设备维护、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国内外游客的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五)管理全县文物工作,指导全县文博事业发展,负责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行政审批。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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