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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2022-03-07 发布时间: 2022-03-07

关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掌握所有常住农村人口收入水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的潜在风险,全面核查脱贫人口成果巩固拓展情况,切实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平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大排查”和“一户一策”完善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防返贫监测“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8日—4月1日。

二、排查内容

按照“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的原则,对所有农户的家庭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的排查。排查不仅要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还要关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就业、公益岗位、帮扶车间以及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较大突发严重困难等方面的风险。要重点关注年人均纯收入在6500元以下、“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以及大病重病患者家庭、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单亲家庭和失能老年人、遭遇重大变故和自然灾害的家庭等特殊群体。义务教育主要查控辍保学问题,确保劝返学生坐得住、坐得稳、能毕业;基本医疗主要查脱贫人口参保率、住院费用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健康帮扶政策是否精准落实到户;安全住房持续强化动态管理,对新增危房及时清零,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危旧房拆除力度,消除“视觉贫困”;安全饮水主要查水质是否达标、供水是否稳定、管道设施是否及时维护,确保水质达标、供水稳定。收入方面主要查产业发展、劳务就业、公益性岗位等情况,看收入是否持续稳定。同时,要逐村逐户查看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兜底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群众基本生活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对排查中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做到应纳尽纳,防止“体外循环”。按照国家和省上最新要求,纳入监测要进一步优化识别环节,减少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主要保留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三个必要步骤,确保认定时间从发现(申请)到认定整个识别环节不超过15天,其中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乡级不再进行公示。

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各乡镇要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等薄弱环节。同时,各乡(镇)要利用此次集中开展“大排查”时机,全面核查本乡(镇)、村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核实到村到户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查缺补漏。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大排查”作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分级负责、以村为主、上下联动”,本次“大排查”工作以驻村工作队为主开展,乡(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配合,逐村社、逐人员全覆盖开展大排查工作。发现并排除致贫返贫潜在风险,提前介入、消除隐患,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后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县教育、住建、医保、卫健、水务、人社、民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要根据行业标准,精心指导各乡镇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大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发现行业领域巩固成效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认定纳入监测帮扶,不得人为控制规模。

二要加强监测预警,精准开展帮扶。由各乡(镇)牵头,依靠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包村干部、网格员、村医等力量组成监测小组,常态化排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对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及时进行预警,分别建立预警台账,对符合纳入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对已制定的“一户一策”计划,要靠实帮扶责任,全面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及时消除风险。

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核查整改。“大排查”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风险隐患查清查准查实,精确掌握底数,有效推进帮扶。要紧盯监测、帮扶、退出等关键环节,瞄准政策宣传不深入、排查工作不细致,农户不知道、不会报,“三类户”纳入不及时、不精准,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稳定增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排查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排查情况真实,采录数据精准,解决措施得力,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编报数据、敷衍懈怠等现象发生。县乡村振兴局将采取实地核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导,对“大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或走过场、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汇报县委县政府进行约谈。排查结束后,各乡(镇)要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工作亮点、下步打算等)和集中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4月1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1.泾川县XX乡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大排查”入户核查表

          2.集中排查入户情况统计表

         3.集中排查情况汇总表

        4.集中排查存在风险对象问题台账



泾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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