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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3年7月24日凌晨4时许,张掖市山丹县大佛寺景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大佛楼(大雄宝殿)过火坍塌受损,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当前,我省正处于夏季旅游高峰期,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场所迎来客流旺季,用火用电量激增,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加大。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切实加强文物建筑和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践行文旅、文物安全。文旅、文物等部门要对辖区文物建筑、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过筛子式的专项检查,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要严格依法查处隐患问题,尤其是对于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消防设施损坏停用以及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等突出问题的,坚决登记挂账、督办整改、逐一销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当前旅游高峰和暑期特点,聚焦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乡村民宿、剧本娱乐经营等场所,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指导开展安全自查,精准防控重大火灾风险。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文旅、文物等部门要组织对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督促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燃香、点灯等重点部位明确专人看护,对入室电气线路进行穿管保护,有条件的增加漏电保护装置;要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功能正常,严禁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要确保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严禁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三、全面发力,持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文旅、文物等部门要督促指导文物建筑、旅游景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员,建立消防巡逻检查队伍,全面提升火灾防范能力。要加大对文物建筑、旅游景区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力度,结合文物建筑修缮、旅游景区扩建、设施改造工程等,同步增设消防设施、更新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整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要因地制宜在文物古建筑、旅游古村寨推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有困难的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报警、简易喷淋等简易消防设施,提高火灾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要充分运用智慧消防、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增设自动探测、电气火灾监控等装置,加强火灾预警监测,实现可视化监控、智能化处置,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四、广泛宣传,不断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文物建筑、旅游景区参观人员密集的特点,利用门票、参观券、宣传手册等印制防火提示,在重点部位张贴防火警示标识、标牌,向游客宣传防火安全须知,普及防火常识。要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栏、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火灾的安全意识。要加大对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力度,培养懂设施、会检查、能管理的消防安全“明白人”,组织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要对文物建筑、旅游景区周边群众开展“入户式”“网格化”精准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格局。
五、充分准备,做好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处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结合实际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要督促文物建筑和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旅游高峰时段,要在重点部位前置应急处置力量,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要加强对相关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检查指导、拉动测试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等场所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琪(省消防救援总队),李嘉东(省应急厅)
联系电话:0931-7692504(传真),0931-7608465(兼传真)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