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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存量研究报告

1.1现有城镇住房数据真伪识别

一是人口普查资料公布了家庭户住房数据,但未公布集体户住房数据。在不考虑漏报瞒报情况下,直接以城镇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乘以城镇人口计算城镇住房存量存在高估。住房数据从1995年开始被纳入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小普查”)及后续的人口普查。但人口普查只公布家庭户住房数据,不公布集体户情况,2010年城镇集体户人口近8000万,占城镇常住人口比重达12%。根据人口普查定义,集体户是指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在一个房间的人口。显然,集体户人均住房面积远小于家庭户,以城镇家庭户人均面积乘以城镇人口得出的城镇住房面积明显是高估的。此外,对一户多宅情况,人口普查规定,若未出租或借出,调查时要将这几处住房面积相加,这意味着人口普查理论上包括了空置房,但居民事实上可能有漏报瞒报情况。



1.2研究思路与主要假设

其中主要有三点需要说明:

二是发现2015年“小普查”的住房数据存在高估,因此未予采用。依据人口普查、小普查资料计算,2000-2005年、2005-2010、2010-2015年三个阶段城镇家庭户住房存量增量分别为65.5、20.6、62.4亿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认为2015年小普查的城镇家庭户住房数据与2005年一样存在高估,因此未基于2015年数据、而是基于2010年普查情况推算当前情况。


2 中国城镇住房40年:从供给短缺到总体平衡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城镇居民从筒子楼住到住宅小区,从全民蜗居到基本适居,住房事业取得巨大进步,这主要得益于1990年代从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的住房制度改革。根据我们测算,1978-2020年中国城镇住宅存量从不到14亿平增至313.2亿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8.1平方米增至34.7平方米,城镇住房套数从约3100万套增至3.63亿套,套户比从0.8增至1.09。与住建部公布的2019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8平方米相比,我们测算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5平方米左右。一般而言,套户比小于1,表明一国住房供给总体不足;套户比等于1,表明一国住房总体基本供求平衡;考虑到休闲度假需求、因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宅分离等情况,成熟市场的套户比一般在1.1左右。从国际看,当前美国、日本分别为1.15、1.16,德国为1.02,英国为1.03,中国城镇住房套户比接近1.1,表明住房供给总体平衡。


随着19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推进,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后,商品住宅带动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大幅攀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口径估算,1978年全国城镇竣工住宅面积不足1亿平,1998年超过5亿平,2011年超过10亿平;其中,竣工商品住宅面积占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占比从1995-1999年的不足32%,跃升至2000年的38%,2003年超过60%,2007年超过70%;从全国人口普查和小普查资料的房龄结构数据看,有约97%的城镇住房为1978年以来建造,约87%为1990年以来建造,约60%的城镇住房为2000年以来建造。与中国不同,欧美发达经济体的住房平均房龄较老,比如英国、美国住房房龄超过50年的比例均超过40%,超过100年房龄的比例分别为20%、7%。

从住房来源结构看,当前全国城镇住房存量中商品房约占4成,自建房约占3成,还有3成为原公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98-2020年竣工商品住宅合计126亿平,占当前城镇住宅存量的40.6%。而根据人口普查及小普查中的城镇家庭户住房来源数据,2000-2010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城镇家庭户户数占比从8.9%升至21.7%(2010年开始统计购买二手房比例,为4.6%),自建房比例从35.7%降至31.5%,购买原公有住房比例从23.5%降至12.9%,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比例从6.0%降至4.1%,租赁廉租房、公租房从14.4%降至2.4%;租赁其他住房比例从6.1%增至18.6%,其他比例从5.4%降至4.1%。由于人口普查中的购买二手房、租赁其他住房并未说明来自商品房还是非商品房,这使得我们需要依靠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判断存量房中商品房比例。


中国城镇居民约70%居住在自有住房,约20%租房,其他10%为借住、住单位宿舍等;与建制镇居民相比,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更低且呈下降趋势、租房比重更高且呈上升趋势。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家庭户住房来源统计,有74.1%的城镇家庭户居住在自有住房,有20.5%的租房,还有5.4%的住房来源为其他(比如,借住亲友住房但不付租金,住单位单人或夫妻宿舍但不付租金等情况)。到2010年,上述比例分别为74.9%、21.0%、4.1%。此外,2005年、2015年小普查统计的城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分别为77.9%、79.2%,住房自有率偏高,可能存在抽样问题。


我们对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户乐观假设其人均住房面积为7平方米,对人均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保守假设其人均住房面积为72平方米,由此计算不同类型家庭户拥有的住房面积。研究发现:

其二,高收入家庭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趋于下降,但与此同时,低收入家庭使用的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也在趋于下降。2000-2015年,人均5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家庭户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从2000年的2.30降至1.78,人均60平方米以上、7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家庭户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分别从2.30(2005年)降至1.89、2.41(2005年)降至1.96;而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9-16平方米的家庭户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占比的比例分别从0.35(1995年)降至0.19、0.61(1995年)降至0.35。

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城镇家庭户住房“使用”情况的数据估算,1995-2015年全国城镇家庭户住房使用分布的基尼系数大致保持在0.3左右,这显然存在低估。如果考虑20%的城镇家庭户租房、人均住房面积更低的城镇集体户人口以及2亿多农民工群体在城镇置业比例较低等情况,低收入群体实际拥有的住房面积占比与其户数即人口占比的比例无疑将更低,即产权层面的城镇家庭住房分布基尼系数无疑更高。

2.3中国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一是中国城镇化进程还有较大空间,到2030年城镇化率达71%时城镇人口将再增加约1.3亿。2020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达9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9%,如按户籍人口算2020年城镇化率预计仅为45%。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9》预计到203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约71%,城镇常住人口将较2020年再增加约1.3亿。根据我们在报告《中国人口大迁移》中测算,2011-2018年中国城镇人口增量中来自自然增长、区划变动、乡城迁移的平均比例为18.3%、35.1%、46.7%,与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的23.6%、36.8%、39.6%相差不大。这意味着,即使假设因区划变动导致的农民就地城镇化产生的住房需求全部不通过市场渠道满足,而是通过安置房(拆迁)或带房入城(未被拆迁)满足,2021-2030年仍有0.85亿新增城镇人口存在住宅需求。如假设安置房也是通过市场购买(如货币化安置)满足,且未被征迁、带房入城的比例为60%,则2021-2030年大致有约1.05亿新增城镇人口存在住房需求。

二是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较小,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家庭规模迅速小型化等,人均住房面积未来存在至少13%的提升空间。一方面,当前中国已进入中高收入经济体行列,随着未来向高收入经济体行列迈进,城镇居民对人均住房面积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增加。国际上一般对住房面积统计的口径为使用面积,把2020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0.7的系数折合为使用面积仅为24.8平方米,明显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水平。考虑到国际上对人均住房面积的统计一般不分城乡,如简单以0.85的系数把各国人均住房面积换算为各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当前韩国、俄罗斯的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27.9、27.9平,日本为32.9平,德国、法国分别为37.9、34平方米,美国为66.9平。




      3地区层面:哪些地方房子多,哪些地方少?

3.1省级:东北地区套户比平均1.13,沪粤京5省套户比低于1.0

鄂豫湘等15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而沪粤2省不到27平方米。分地区看,2020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2.4、37.6、34.3、29.8平方米。分省看,2020年湖北、河南、湖南等16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河北、重庆、宁夏等7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34平方米之间,吉林、北京、甘肃等其他8个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天津、上海、广东人均更是低于28平方米。


3.2地级:22城套户比小于1,一线城市套户比略低于1

从人均住房面积看,2020年有62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占比18.2%;有89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介于30-35平方米,占比26.5%;有85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介于35-40平方米,占比25.3%;有100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占比29.8%。

分线看,当前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6.4、34.6、37平方米,套户比分别为0.97、1.08、1.12,一线城市住房供给偏紧。从人均住房面积看,2010年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2.9、26.8、28.5平方米,到2020年分别增至26.4、34.6、37平方米,分别增长15.3%、29.1%、29.8%。从城镇住房套户比看,2010年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套户比分别为0.92、0.93、0.96,到2020年套户比分别为0.97、1.08、1.12。

转自微信公众号:泽平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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