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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 | 2025-06-27 | 发布时间: | 2025-07-03 |
一、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做好派驻单位人员年度考核。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按照简约高效的原则,结合罗汉洞乡工作实际和乡乡区类划分,进行如下机构设置:
(一)核定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设置9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长(兼任副书记)1名,设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
(二)设4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即: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权责清单建设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文档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招商引资、统计、审计、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负责乡乡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协调自然资源、林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平安创建、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罗汉洞乡设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设乡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设乡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人民武装部、人大办公室均不计入机构个数。
(三)设4个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总数27名,综合执法队为正科级,其余事业单位均为副科级。即: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和扶贫开发政策、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贵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林果业、畜牧业和水利水保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组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日常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等。
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和农村宅基地申报、农用地转用、农机具补贴等综合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受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民生事务的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劳务输转、农民培训等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
3、综合执法队: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路政养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农业、乡村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绿化、林政、村乡规划等领域综合执法职责。
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4、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乡村特色旅游开发服务、文化事业发展、农家书屋建设、文化广播影视,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1、保留的派驻机构:保留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保留乡财政所、学区、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站。
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正科级,编制11名,核定一正两副所长职数。其他派驻机构规格保持不变。
派驻机构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人员编制调整、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必须征求乡党委意见。
2、撤销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撤销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单位负责人:武菲
通讯地址:罗汉洞街道104
邮政编码:744300
办公电话:0933—344014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