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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县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

6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潇甫带领法制监察民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专职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县法院贯彻落实民法典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县人民法院院长马骁荣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警大队、执行指挥中心、党建廉政教育馆、玉都人民法庭等地,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县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认为,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安排部署,确保了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调研组强调,要持续加大民法典的普法力度,做到干部与群众、线上与线下、法规与条例相结合,注重普法效果,引导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使县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持续加大对干警的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把法规制度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要持续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司法资源效能,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凝聚合力推进民法典实施。要持续提高涉民事案件的执行率,树立民事审判执行新理念,改革完善执行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提高审判执行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持续提升民事诉讼案件质效,在严格落实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的同时,持续探索创新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司法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干警业绩评价办法,以评价考核导向激励干警办精品案件、办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的案件;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廉洁公正执法,为高质量贯彻民法典、推进富裕文明幸福美好新泾川建设贡献法治力量。(撰稿:薛鹏军  编辑:张宝宝  审核:胡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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