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7月16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林带队。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静宁、庄浪、泾川三县,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在肯定全市农村饮用水供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执法检查组强调,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事项,要强化宣传凝共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节水社会建设宣传,增强群众水源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爱护供水工程设施。要明确职责聚合力,强化统筹规划和协调调度,整合有限资源解决主要矛盾,坚持部门高效交流工作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要夯实基础强保障,坚持建管并重,统筹水源建设规划和合理布局,积极争取资金,健全管护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要强化建管优服务,加大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水源安全,落实水质检验,加强农村供水队伍建设,定期公开监测结果,确保群众用得安心、吃得放心。(刘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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