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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市实施《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4月28日,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在分组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实施《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毅及秘书长黄雪山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小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地级干部樊文浩列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锦到会听取意见。

  会上,13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紧扣《条例》规定和实际问题,抓住物业管理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询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应询。

  马琨指出,13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的询问开门见山,有思考、有深度、有力度;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询回答不回避问题、不虚化责任,实事求是、坦率真诚。

  马琨强调,要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落实市委“3659”发展思路的高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深刻认识物业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行动自觉。

  马琨要求,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精准聚焦矛盾问题,进一步落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靠实工作责任、凝聚推进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发挥主体作用,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指导、推动群众自治。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行使地方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职权,综合运用各种法定方式对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持续监督、跟踪问效;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机构要加大物业管理方面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全面了解掌握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时为常委会开展工作提出建议、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自觉监督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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