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事务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现就2022年11月份46名外伤(意外)住院患者有关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12日)。
公示期内,有知情人士提供住院患者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情形问题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同时按照《平凉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为其保密。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中心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附件:2022年11月份基本医疗保险外伤(意外)患者住院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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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