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劳务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312号)和《泾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七批)的通知》(泾财社〔2022〕68号)精神,下达我局2022年市级劳务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万元,现将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市级劳务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万元。
二、项目内容
通过扶持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发展,加快劳务品牌培育等劳务产业,全力促进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三、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5天)
联系电话:0933-3323393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撰稿:史鼎 责任编辑:荆文静 审核:程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