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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22年“乐享消费·美好生活”扩内需促消费电子消费券(第一批)发放 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政府政策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市场强劲回升,我县决定在“建行生活”APP线上发放电子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于2022年7月1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二、活动内容

本次电子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发放。

(一)发放范围:泾川县居民及来泾人员。

(二)合作商户范围:全县餐饮、商超、家电厨卫行业中优质商户,。

(三)发放金额及时间:计划发放电子消费券25.3万元,2022年7月1日20:00时发放。活动期间,将通过身份证识别用户身份,每人限抢消费券1张。

(四)发放类别及数量:计划发放电子消费券9450张,其中:面值200元券100张(限单笔消费满800元使用);面值150元券200张(限单笔消费满600元使用);面值100元券350张(限单笔消费满500元使用);面值50元券1000张(限单笔消费满300元使用);面值30元券1000张(限单笔消费满200元使用);面值20元券2000张(限单笔消费满100元使用);面值10元券4800张(限单笔消费满50元使用)。

(五)领取及使用方式:

1.领取方式。居民需下载“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进入首页上方左右滑动栏位——点击“泾川县电子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即可领取优惠券,绑定建行银行卡进行消费。

2.使用方式。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可在县域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结款时,进入需要买单的商家,点击“买单”按钮,输入消费金额,点击买单进入下一步即可付款成功,消费券可自动抵扣相应的金额。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则无法使用。

3.使用期限。第一批消费券2022年7月1日20:00时至7月15日24::00,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由发放平台收回重新发放。

特此公告。

泾川县商务局

建设银行泾川县支行

2022年6月30日

(撰稿:张志锋    责任编辑:张淑秀    审核:张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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