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交通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和中共泾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泾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泾农领办发〔2022〕11号)及泾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泾财社〔2022〕13号)精神,下达我单位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90万元,用于在天津市稳定就业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现将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90万元。 

  二、项目内容 

  对在天津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联系电话:0933-5939543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作者:史鼎  审核:程俊发  编辑:荆文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