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和中共泾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泾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泾农领办发〔2022〕11号)及泾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泾财社〔2022〕13号)精神,下达我单位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90万元,用于在天津市稳定就业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现将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来源
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90万元。
二、项目内容
对在天津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联系电话:0933-5939543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作者:史鼎 审核:程俊发 编辑:荆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