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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交通补助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赴东西部劳务协作地区天津市稳定就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精神,现就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交通补助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天津市实现稳定就业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对在天津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二、补助申报资料及流程 

  (一)申报资料 

  1.劳动合同原件,持天津市以外地区劳务派遣合同的,被派遣地必须为天津市; 

  2.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 

  3.户主“一卡通”及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资料真实有效性承诺书(附件)。 

  (二)申报流程 

  1.由申报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报资料,村委会统一收集申报资料对拟享受花名册公示无异议后,所在乡(镇)对申报人是否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进行乡(镇)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县人社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2.县乡村振兴局对拟享受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比核实,由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终审,并将拟享受人员花名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务工人员户主“一卡通”账户。 

  三、申报时限 

  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5日,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四、联系部门 

  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0933-59395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工作站 

  各乡(镇)各村委会劳务信息员 

  附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性承诺书(模板)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作者:史鼎  审核:程俊发  编辑: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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