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赴东西部劳务协作地区天津市稳定就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精神,现就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交通补助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在天津市实现稳定就业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对在天津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二、补助申报资料及流程
(一)申报资料
1.劳动合同原件,持天津市以外地区劳务派遣合同的,被派遣地必须为天津市;
2.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
3.户主“一卡通”及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资料真实有效性承诺书(附件)。
(二)申报流程
1.由申报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报资料,村委会统一收集申报资料并对拟享受花名册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乡(镇)对申报人是否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进行乡(镇)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县人社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审核。
2.由县乡村振兴局对拟享受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比核实,由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终审,并将拟享受人员花名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务工人员户主“一卡通”账户。
三、申报时限
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5日,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四、联系部门
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0933-59395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工作站
各乡(镇)各村委会劳务信息员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作者:史鼎 审核:程俊发 编辑:荆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