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汭丰镇上报的关于《汭丰镇龙王村现代农业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四期)初步设计》申请变更建设内容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经5月25日局务会研究原则通过,现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共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批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泾川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33-3321178
附:关于汭丰镇龙王村现代农业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四期)初步设计申请变更建设内容批复的公示.docx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撰稿:毛辉 编辑:陈航 审核:毛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