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关于残疾评定结果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新申请残疾人证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3—3328901
附件: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残疾人证评定结果花名册.xlsx
泾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5日
(撰稿:刘睿 编辑:牛永虎 审核:魏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