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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三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纾企解困作用,促进企业稳岗扩岗,我县根据《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文件规定要求,现对第三批符合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甘肃泾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和单位反馈核实情况。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返还。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表:泾川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三批)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泾川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泾川县文体路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8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3-3323357

附件:泾川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三批)


泾川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撰稿:李岩  审核:毛安平  编辑: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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