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2)261号〕和《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2)2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和草管员补助资金计划下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人数:
2023年度选聘的生态护林员752名,2023年选聘的草管员214名。
二、资金分配标准及金额:
本次下达的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共601.6万元,基本工资按照650元/人·月,绩效考核工资按照1500元/人安排;草管员补助资金共42.8万元,按照人均2000元/人·年安排。(详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1、严肃政策,按时兑付。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补助资金计划,遵照管理办法,严肃考核,按月造册,签字确认。对工作不认真、造成错误兑付或工作滞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认真审核,规范落实。认真执行《泾川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暂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聘用外出务工、村组干部、公益性岗位重复、(极)重度残疾人等人员任职情形的及时解聘,停发劳务补助,做到林草管护员补助兑现与管护时限、考核结果相一致,对把关不严、套取项目资金的将从严处理。
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林草管护员补助兑付要在所在村内张榜公示无异议,农户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和财政局,采取“一卡通”的方式,通过惠农资金管理平台进行兑付,坚决禁止代扣、冒领和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