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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认定县级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公示

为推动我县创业示范平台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的孵化带动作用,根据《泾川县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泾人社发〔2021〕318号)文件规定,经乡镇推荐,人社局上门核查,局务会讨论决定,拟对符合条件的泾川县思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认定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共5天。

受理电话:0933-3323936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撰稿:刘肖  编辑:荆文静  审核: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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