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泾农领办发〔2022〕42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窑店供销社目前现状,我社多方考察论证,经社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计划上报泾川县窑店供销社改造提升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内容
计划在原窑店供销社旧址新建窑店基层社,拆除院内塌方果库1座、砖木结构危房9间和厕所1处,夯实地基,回填果库入口及其他低洼地带,平整院落3010平方米,修建东西方向沿街门面房1层4间118平方米、围墙178米,建成集农产品销售、农资销售为一体的窑店供销为农服务中心。
二、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泾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公示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2023年5月5日至5月15日
联系电话:0933-3321150
泾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