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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关于新申请残疾人证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关于残疾评定结果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新申请残疾人证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3—3328901

附件: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残疾人证评定结果花名册.xlsx

泾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0日

(撰稿:刘睿 编辑:吴佐锋 审核:魏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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