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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泾川县2023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2023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县计划在全县14个乡镇完成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面积3万亩,对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的关键环节,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助,亩均补助资金不超过市场平均服务价格的30%,共补助资金240万元,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我县实施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包括小麦、玉米机收,小麦机耕、机种环节。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面积不低于60%。小麦收割作业服务时间为2023年6月-7月;深耕作业服务时间为2023年6月-9月,小麦播种、玉米收割作业服务为2023年9月- 10月。

二、申报资格

项目服务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选择。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拥有大型动力机械3台以上(单台动力120马力以上);作业质量、科技水平和安全措施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动力机械配备必要的旋耕机、犁、播种机、收割机等农机具。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申报的服务主体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括:

1.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承诺书;

3.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作业成员统计表;

4.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农机装备统计表;

5.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对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项目农机具保险单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2023年6月5日-6月12日。

六、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纸质件一式一份,并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初审合格的,报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二)组织审核。由泾川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

(三)公示结果。泾川县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七、相关约定

(一)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对政府补助各环节服务按照当年市场价平均收费确定服务费用标准。财政补助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标准,直接补给服务主体。财政补助以外的收费由服务主体自行向服务对象收取。

(二)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入选的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三)各服务环节服务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县《实施方案》。

联系人: 吴丹明  电话:13909333822

附件:1.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2.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承诺书.docx

          3.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作业成员统计表.docx

          4.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农机装备统计表.docx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撰稿:吴丹明 编辑:陈航 审核:毛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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