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拟推荐参加“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对象的公示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平质量奖评审发〔2023〕1号),经申报组织自愿申报,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统战、公安、人社、应急管理、审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商联、税务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泾川大云恒盛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中医医院全国名中医陈宝贵传承工作室、甘肃旭康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拟推荐申报对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7日至713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泾川县泾州街1076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电话:0933-3324150

传真:0933-3324189

电子邮箱:463557926@qq.com

 

泾川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