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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现对泾川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

受理单位: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0933-3321178

附件:关于泾川县2023年第一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丰台镇湫池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的报告.pdf

         关于泾川县泾明乡练家坪村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pdf

         关于泾川县罗汉洞乡南河村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的报告.pdf

         关于泾川县窑店镇将军村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公示.pdf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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