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泾政发〔2023〕7号)精神,预算我局衔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3万元,用于我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县级配套及意外伤害保险支出,现将项目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部门: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公示期限:2023年6月5日至6月14日(10天)
联系电话:0933-3323393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撰稿:史鼎 编辑:荆文静 审核:李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