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担保公司:
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甘市监发〔2021〕206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甘肃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和评估费补贴及担保费奖励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申请贴息的贷款在2022年已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者,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相关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进行评估的专利用于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附银行征信报告)。
(三)担保费奖励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
2.2022年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开展了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企业)于2023年3月6日前登录“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不来即享”专栏,注册后线上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是原件经扫描后上传。
(二)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各申报单位(企业)登录“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sczt.cn)”“不来即享”专栏下载所有申报材料(需与电子版一致),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份)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单位(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3月10日前统一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市局推荐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规定,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额度内确定奖补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联系人: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股
康怀成 仝炤群
电 话:0933-3323917
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撰稿:康怀成 编辑:王平 审核:郭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