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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助商惠民·乐购泾川”电子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提振群众消费信心。我县决定发放2023年“助商惠民·乐购泾川”电子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计划于2023年6月8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二、活动范围

报名参与并成功入驻“云闪付”平台的企业或个体户。

三、活动内容

共安排资金301720元,分三批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线上平台发放。

(一)发放范围。泾川县居民及来泾人员。

二)发放时间。首批发放时间6月8日9:00,第二批发放时间6月13日9:00。第三批发放时间6月21日9:00。

(三)发放类别及数量。

1.共计发放301720元10000张,前二批各发放15万元5000张,类别如下:

①面值10元券2000张2万元,(限消费满100元以上使用);

②面值20元券1500张3万元,(限消费满200元以上使用);

③面值50元券1000张5万元,(限消费满500元以上使用);

④面值100元券500张5万元,(限消费满1000元以上使用);

2.第三批发放金额及数量根据发放结余情况确定。

(四)领取及使用方式

1.领取方式。电子消费券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线上发放,消费者下载注册并登录云闪付APP后,定位至平凉市,打开“首页”点击“平凉消费券”活动图片进入“泾川县消费券”板块领取,或进入奖励中心板块领取,成功领券后,可在“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看。

2.使用方式。消费者成功领取消费券后,可在县域内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结款时,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或扫描商户收款码使用。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则无法使用。消费券发放期间,每个用户在每批次发放的4类消费券中仅限领取并使用1张。

3.使用期限。第一批有效使用期限为6月8日9:00至6月12日23:59,第二批有效使用期限为6月13日9:00至6月17日23:59,第三批有效使用期限为6月21日9:00至6月25日23:59。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消费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失效,失效后由发放平台收回重新投放。

特此公告。

泾川县商务局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23年6月5日

(撰稿:张志锋    编辑:张淑秀     审核:张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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