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实落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选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商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合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商户),由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届时由省商务厅汇总入选企业(商户)目录,并在网站进行公布。
(三)相关要求。实施企业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商户),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推荐审核)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泾川县从事汽车销售经营、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3.能够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
4.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二)家电销售企业(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进行推荐审核)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市商务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财政部门进行推荐审核)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经营稳定,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产品的企业优先;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能够将回收车辆交协议合作回收企业;
5.与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我市;
(四)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市商务局会同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推荐审核)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具备“反向开票”资格;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五)家装家具销售企业(市商务局会同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推荐审核)实施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1.在泾川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业务必于2024年10月29日12点前向县商务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报名资料。(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具销售企业分类填报附表1和附表4;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填报附表2和附表4;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填报附表3和附表4;经营类别重复的企业须分头报送。)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230号(泾川县商务局)
联系人:张淑秀
联系方式:0933-3321137
附件:1.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具补贴实施销售报名表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报名表
3.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报名表
4.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申请表
泾川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撰稿:张淑秀 编辑:梁俊俊 审核:李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