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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川县拖挂式移动检测实验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现对泾川县拖挂式移动检测实验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受理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1月11日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0933-3323615


附件: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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