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精神,现就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经县人社局认定挂牌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
(二)补助标准
吸纳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二、申报时限
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三、补助申报资料及流程
(一)申报资料
1.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报告;
2.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3.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务协议(用工合同);
4.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凭证;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县人社局201办公室提交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资料。
2.县人社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对申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县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奖补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基本账户。
四、联系部门
泾川县人社局劳务办(0933-3323393)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
(撰稿:史鼎 审核:李永春 编辑:荆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