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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商务局关于调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示

根据平凉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县2024年中央服务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被核减61万元,资金总额由年初下达的578万元调整为517万元。经企业申请、调研论证、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拟对2家企业实施的项目内容进行部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甘肃省泾州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泾川县农副产品自动化分拣包装项目”,将原计划建设内容中1套34.2万元的全自动玉米加工设备和4.9万元的地坪漆改造费用予以核减,共核减39.1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原来的163.49万元调整为124.3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75万元调整为55万元。

二、泾川县集百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泾川县物流配送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将原计划实施的墙面改造9.782万元、购置运输面包车2辆10万元、阁楼货架2套5万元、深底速冻柜10套6万元予以核减;将普通厢货车由原来14辆113.4万元调整为7辆56.7万元,备用锂电池由原来6组4.86万元调整为4组3.24万元,共核减89.102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原来的326.742万元调整为237.6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135万元调整为94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程序上报。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8月27日)

联系单位:泾川县商务局

监督电话:0933-3321137

泾川县商务局

2024年8月19日

(撰稿:张志锋  编辑:梁俊俊  审核:张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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