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1号)和《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川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泾川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补助标准
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内容为小麦机耕、机收、机种,玉米机耕、机收5个环节。小麦、玉米深耕作业服务时间为3月-5月、7月-9月;小麦收割作业服务时间为6月-7月;小麦播种、玉米收割作业服务时间为9月-11月。
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补助资金直接补贴服务组织。补助标准为:小麦、玉米机耕每亩补助15元;小麦机种每亩补助15元;小麦机收每亩补助20元;玉米机收每亩补助30元。
二、申报资格
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选择。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拥有大型动力机械3台以上(单台动力120马力以上);作业质量、科技水平和安全措施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动力机械配备必要的旋耕机、犁、播种机等农机具。
四、申报材料
服务主体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作业成员统计表;
3.泾川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农机装备统计表;
5.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对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项目农机具保险单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8日-3月3日。
六、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纸质件一式一份,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二)组织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遴选。
(三)公示结果。县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对服务环节按照当年市场平均价确定服务费用标准。财政补助部分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补助标准,直接补给服务主体。
(二)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遴选的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三)各服务环节服务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参照《实施方案》执行。
联系人: 吴丹明 电话:13909333822
附件:1.泾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撰稿:吴丹明 编辑:陈航 审核:毛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