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9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400人。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经泾川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泾川县分校、泾川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泾川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泾川县蔬菜生产办公室4家单位承担培育任务,现将指定的4个培训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泾川县分校。培育资金50万元,培育人数200人。
2、泾川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培育资金10万元,培育人数50人。
3、泾川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培育资金10万元,培育人数50人。
4、泾川县蔬菜生产办公室。培育资金20万元,培育人数100人。
公示日期:2024年6月27日—7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请及时向泾川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受理单位: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933-3321178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