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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玉都镇什字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租购聘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甘肃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甘肃省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经项目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议定项目建设各种机械租赁、材料购买、技术人员聘用等相关事宜,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泾川县玉都镇什字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硬化安置区周边道路6.23公里,其中3.43公里路面宽6米,2.8公里路面宽3.5米,配套排水渠6.23公里,硬化安置区院坪2000平方米,砂化园区产业道路2公里,维修排洪渠0.5公里。

建设工期为: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二、租购聘主要内容

(一)机械租赁

装载机、挖掘机、载货汽车、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均含驾驶员、燃油、维修、税等,按量核算。

(二)材料购买

熟石灰1156吨、碎石2cm968立方、碎石4cm5404立方砂砾石约1835立方、水泥约2758吨、中(粗)砂约3633立方,具体材料以实际用量为准。

(三)人员聘请

计划确定1名管理人员,5名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全程指导。

三、租购聘对象及条件

(一)机械(机具)租赁

1.机械租赁企业或个人,具备相关资质及手续齐全,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机械设备的要求。

2.机械设备应在保险期内,在租用期间发生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影响租赁方正常施工进度,若3日内不能维修好,由出租方更换相同类型机械。

3.中选供应商提供的机械及操作手必须购买安全意外保险。

(二)材料供应商

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符合经营范围,开通有对公账户。

(三)人员聘请

为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有序施工,技术人员须有长期从事公路、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本辖区有从事过此类项目经验者优先选聘。

四、租购聘询价比选

(一)成立询价比选工作组。成立以项目理事会成员为主的询价比选工作组。

1.询价工作小组

  长:     玉都镇长

  员: 郭效源  玉都镇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牛亚飞  玉都项目专干

   玉都尹家洼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岩明  玉都玉都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赵世龙  玉都下坳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邓来科  玉都官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询价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主要原材料采购、材料运输、主要工程机械租赁的询价工作,询价过程中邀请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指导

2.询价监督小组

  长: 吴文刚   玉都纪委书记

  员: 王生辉   玉都纪检干部

王丽娟  玉都镇农经干事

文学谋  玉都尹家洼监委会主任

张会琴  玉都玉都村监委会主任

赵建合  玉都下坳村监委会主任

赵良友  玉都官村村监委会主任

询价监督小组负责对租购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询价比价时间

具体时间见公告。

(三)询价评比方式

采取现场报价的询价方式。

(四)询价评比程序

1.市场行情调查。由询价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参照县发改局确定的控制价范围,对所需机械租赁、材料购买等市场行情进行摸底并做好登记,确定价格范围。

2.发布询价公告。租购聘工作方案经项目理事会通过后,同时拟定询价公告,在泾川县政府门户网站、玉都镇玉都镇尹家洼、玉都、下坳、官村村进行公告。《公告》中的询价内容、数量、报价要求、报价方式、报价时间、报价地点、结果评定办法等内容详细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公告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日历日。

3.审核资料及统计数据。询价工作小组根据《公告》要求,对报价方进行资格审核和数据统计,询价工作小组将询价结果以表格的形式上报项目理事会,项目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询价结果,形成询价评比意见。确定后的机械租赁、材料供应商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评比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个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避免不公平竞争。

1.不单纯以价格取舍租购聘对象。根据符合租(购、聘)用的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租购聘对象。

2.同等条件下的其他原则。

1)租购的机械、材料需运输到施工现场。

2)租购的机械、材料报价均含税收。

3)租购的机械、材料均含上车费和下车费。

4)租购的机械、材料质量检测必须合格。

(六)询价评比结果运用。确定采用的租购聘对象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租购聘合同,所需要的租购聘数量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供应,收货方严把材料质量。

五、其他事项

1.在询价评比过程中,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一家。

2.在询价评比过程中,遇到报价过程中出现恶意报价的情况,通过召开项目理事会会议,提出本次报价可能出现风险的情况,听取村两委成员及项目理事会的意见,根据磋商意见,由项目理事会通知该报价方,再次进行确定,如果在确定的基础上,报价方愿意在规定标准、质量、规格的情况下供货,可以告知该报价方根据供货预计数量供货。

3.在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后,若遇到市场调价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道路无法通行造成材料价格上涨或运输成本增加,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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