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供销联社、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供发〔2025〕25号),我县被纳入202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省供销联社分配泾川项目资金40万元,完成全程托管服务面积5000亩,计划在太平镇以周家、焦村、盘口等为主的村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耕、种、防、收等托管服务。目的是把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作为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经营难题,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不得低于服务总面积的60%。重点支持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全程托管或者多环节托管的方式,至少开展耕、种、防、收等环节当中3个环节以上(春耕未纳入范围的,秋耕可以纳入耕的环节)的托管服务。通过探索实行“供销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协同发展模式,推动供销社企业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实现农户降本增收,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
根据省、市供销部门审核公示,确定泾川富兴陇供销有限公司,作为我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服务主体。
(二)服务标准
机耕(深耕+旋耕):先用翻转犁对土壤进行深翻或用深松机进行深松,深耕深度达到16--25厘米,深松深度在25厘米以上;深耕后再进行旋耕,做到地面平整、土壤细碎、深浅一致,不留死角,适宜播种作业。
机种:机种环节与覆膜作业同时进行,覆膜达到严、紧、平、宽的要求;播种深度5--7厘米,株距20--25厘米,重播率小于15%,漏种率小于8%。
病虫害防治:管控农药用量,合理使用农药,主要利用无人机等机械作业,确保农药用量既有效防治病虫害又不伤害作物。
机收: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收割后的根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根据省社方案要求,单季作物全程托管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补助金额按实际折算托管服务面积计算。折算托管服务面积按照“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系数为:耕0.35、种0.26、防0.13、收0.26。具体补助标准见下表:
补助方式为服务主体先收费财政部门后补贴,按实际托管服务面积和补助标准兑付补助资金。即:泾川富兴陇供销有限公司按照托管合同要求,安排农机手为农户开展服务,完成作业服务得到农户认可后,按市场价向农户收取服务费用;各个环节托管服务结束,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公示之后,拨付补助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签订服务合同。由太平镇政府协调,周家、盘口、焦村等村委会配合,富兴陇公司与村内符合条件的农户签订托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方式、质检验收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填写到户花名册及服务汇总表。
(二)提供作业服务。富兴陇公司与村组及时衔接,根据农时和农户需求,组织农机为农户开展服务。公司农机具数量种类不足时可以聘用机手带机入企加入服务队。参与服务的农业机械原则上应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保留作业轨迹和数据,为面积核定、质量核验、资金发放等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在每个服务环节针对服务对象都要建立服务台账,及时填写工作记录单,同步收集工作图片、作业确认单、满意度评价表等凭证,确保作业准确可查验。
(三)检查验收。生产服务全部完成后,富兴陇公司和太平镇政府要抽组工作专班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情况进行自查,县供销联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进行验收后填报相关表格,申请市供销联社进行复核抽检。
(四)兑付补助资金。市、县完成验收后,由县供销联社、太平镇共同完成资料整理审核,填写资金兑付表,由财政部门兑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五)信息录入。由县供销联社牵头,太平镇配合,确定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将服务数据录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信息平台。严格遵循平台数据规范与填报要求,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六)项目绩效评价。由县供销联社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佐证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及时向市供销联社报送绩效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将绩效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等相关数据,真实准确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为抓好试点工作,成立由县供销联社、太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干部为成员的泾川县供销联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协调。镇、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贴政策及优势,推进应用良种、良机、良法等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全面调动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县供销联社要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衔接,实现服务标准、内容、费用和验收程序等要求基本一致,杜绝出现服务地块重叠、内容交叉、补贴资金重复等问题。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杜绝虚报冒领,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除责令限期归还资金外,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泾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合同
2.泾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记录单
3.泾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情况验收表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