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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预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预服务制度,深化“退休一件事”集成改革,提前核查人事档案信息,精准核定缴费年限,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先指导、提前预审、靠前服务”全周期退休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参保地为泾川县,距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男职工60周岁)不足12个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二、预服务主要内容

面向临近退休参保人员,开展退休政策预先咨询指导、流程资料和业务事项提前告知、档案材料提前预审。重点提醒参保人员完善申报资料、归集养老保险关系、确认待遇领取地,提前排查信息差错、档案缺失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存在的堵点难点,实现退休业务顺畅办理。

三、档案预审安排

(一)预审办理时间

1.常态化受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预约受理:档案预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为避免办事群众集中扎堆,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请参保企业、参保个人提前预约办理时段。

(二)预审申请方式

1.单位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对参保人员档案最早记载出生日期进行初审,将符合预审条件的人员名册、人事档案等材料,按预约时间统一报送至县社保中心申请预审。

2.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历年缴费凭证等材料,前往泾川县人社局201办公室现场申请档案预审。

(三)预审核查重点

1.1996年1月1日前经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批准正式招工人员,以原始人事档案为认定依据。重点预审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招工审批手续、用工形式、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等关键信息和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2.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参保缴费人员,分两类情形开展预审:

(1)无人事档案、仅有系统参保缴费记录人员:以社保信息系统数据为主要依据,重点预审身份证与系统登记出生日期是否一致、实际缴费年限是否连续完整、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归集到位、个人账户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退休前岗位是否真实准确(重点是生产操作岗位女职工)。

(2)有人事档案+有系统参保缴费记录人员:实行人事档案+社保系统数据双向交叉核验,同步核查档案原始材料与业务系统记录信息,审查重点为前款及本款第一条内容。

四、预约办理地点

泾川县人社局201办公室

五、咨询及预约电话

泾川县社保中心:0933-3301937


泾川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1日

(撰稿:雷亚娟 审核:秦小龙  编辑: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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