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6〕41号)精神,现将我县2026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高校毕业生: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就业困难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1.高校毕业生:按照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其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地址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符合条件企业持相关资料到泾川县人社局二楼业务集中办公区就业窗口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交申请资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2);
3.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由人社部门通过相关数据核查,企业不再提供;申报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税务机构出具的2026年社会保险缴费完税凭证、《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明细》。
备注:以上资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联系电话:0933-3323887
附件1:泾川县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2:泾川县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明细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撰稿:王文娟 审核:毛安平 编辑:荆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