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汭丰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治理好水环境、维护好水生态,落实好河长制。持续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风景,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压实责任,当好“组织员”。先后调整村级河长8名,管护员8名,全面落实党政领导主要领导和村(社区)负责人负责制的工作责任体系,实现了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立足汭河实际,持续完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从严落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河长制工作例会制度,分析河面保洁、岸坡整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健全机制,当好“巡查员”。严格落实湖长制巡查机制,由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巡河员”,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及隐患排查,加强垂钓人员劝导,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排查问题闭环管理,有效防止问题反弹。
多措并举,当好“宣传员”。结合“小板凳”宣讲、“主题党日”活动等,采取悬挂标语、设立公示牌、印发宣传资料、逢集日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长制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治水护河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标语58条,设立镇级河长公示牌1处,村级河长公示牌8处,沟道河长公示牌2处,制作墙体宣传绘画24处,印发宣传资料2800份,开展逢集日宣传43次。
公开公正,当好“监督员”。按照监督管理无死角的工作原则,积极在报纸、微信公众号、湖长公示牌等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河湖的监督治理中来。同时,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积极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的8名新乡贤为“河湖义务监督员”,常态化开展巡湖、宣传、监督工作,有效推动了工作中的落实。
全员参与,当好“保洁员”。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农村人居环境“543”集中整治行动,选聘16名保洁员,划片包干负责河道沟道日常保洁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整治25次,清理汭河河道及镇域内沟道垃圾漂浮物共0.8吨,常态化开展河道盗采砂石、乱倒乱扔垃圾等巡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确保河道污染防治实现常态长效化。
(撰稿:席 锋 编辑:樊小花 审核:韩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