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1/2022020008 所属主题:
发文字号: 泾政办发〔2022〕75 发文机关: 泾川县政府办
成文时间: 2022-10-20 发布时间: 2022-10-20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国家层面、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的实施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行细化完善,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确保同一许可事项全省、全市、全县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在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

二、及时做好有关清单衔接。《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上衔接和对下指导,确保各类清单及时调整到位。

三、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做好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清单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docx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相关文件:关于对《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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