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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泾政任字〔2022〕8号 | 发文机关: |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22-08-10 | 发布时间: | 2022-08-1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接县委泾任字〔2022〕80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杨永刚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1年(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4日)。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