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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泾政任字〔2022〕12号 发文机关: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22-10-25 发布时间: 2022-10-25

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韩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2〕110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韩  锴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建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

李海涛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甘锦莲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室主任,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吕小刚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科杰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玉都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育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玉都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汭丰派出所所长职务;

丁小云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平凉市森林公安局泾川县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生同志任县蔬菜生产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  挺同志兼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

段文军同志党原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郭亚锋同志荔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高永强同志太平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董建业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景福俊同志平凉市森林公安局泾川县分局局长职务;

邵军锋同志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李俊霞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李文乐同志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崇义同志县蔬菜生产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兴民同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孙夕飞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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