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8210139470252/2022-01806 | 所属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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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泾政任字〔2022〕2号 | 发文机关: | |
成文时间: | 2022-03-25 | 发布时间: | 2022-03-25 |
接县委泾任字〔2022〕25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朱小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智兴同志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张 健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小龙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田世同志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毛瑞红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宏科同志任县回中广场管理处主任,免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甲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融资科科长,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杨万鑫同志任罗汉洞乡财政所所长,免去红河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唐小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泾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叶 云同志任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鼎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史林军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奕鹏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丁晓文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县广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县同富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郭金鑫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免去县大云寺文化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县同富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 武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宽乐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黄鹏岗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张红贵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拜小兵同志任甘肃泾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免去县豹子沟煤矿矿长职务;
张怀明同志任甘肃泾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免去县豹子沟煤矿副矿长职务;
赵社银同志任甘肃泾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县豹子沟煤矿副矿长职务;
李树伟同志任甘肃泾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王 睿同志任甘肃泾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县豹子沟煤矿副矿长职务。
免去:
刘鹏忠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刘凯元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宏刚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史良科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杜生华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俊亮同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