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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泾政任字〔2022〕6号 发文机关: 泾川县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2-07-20 发布时间: 2022-07-20

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毛春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接县委泾任字〔202264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毛春晖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锋同志任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红权同志任县图书馆馆长,免去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王金红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免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静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景小军同志任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泾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张静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高贵成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

郭瑞廷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

免去:

尚世和同志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志刚同志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肖树标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卢焱炜同志县双拥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秀竹同志县文物管理所所长职务;

  祯同志县图书馆馆长职务;

  涛同志县大云寺·王母宫大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小龙同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陶继成同志罗汉洞乡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赵玉霞同志党原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金鑫同志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27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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