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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泾政任字〔2023〕7号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成文时间: | 2023-11-06 | 发布时间: | 2023-11-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3〕109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薛春辉同志任玉都中学校长;
高俊奇同志任高平中学校长;
张鸿翔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
朱忠骁同志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 勇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
薛伟东同志任泾川一中教务处主任;
尚军锋同志任王村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军红同志任高平中心卫生院院长;
霍维东同志任泾川一中教研中心主任;
包攀峰同志任泾川一中教务处副主任;
石军红同志任泾川一中政教处副主任;
梁 军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景永清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赵剑飞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魏丽君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何等等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刘世勤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
霍万红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
刘斌斌同志任飞云镇中学校长;
史世红同志任窑店镇初级中学校长;
王博文同志任红河乡九年制学校校长;
王军军同志任荔堡镇问城初级中学校长;
张兴东同志任高平镇梁河九年制学校校长;
陈海明同志任窑店镇学区主任;
李 涛同志任红河乡学区主任;
高建军同志任丰台镇卫生院院长;
吕宏芮同志任泾明乡卫生院院长;
刘 伟同志任县盛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张录林同志为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